檢視行動網路的產業價值鏈

記者/王偉臣

資訊行動化的口號喊的震天價響,而廣告上的美女也將上海邂逅的帥哥,以行動寫真的方式傳回在台灣的閨中密友,而根據法新社紐約的報導,國際商業機器公司(IBM)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英特爾(Intel)表示,它們已合資設立一家名為CometaNetworks的新公司,為開拓美國境內高速無線網際網路市場鋪路,目標擺在二○○三年內在全美前五十大都會市場開始推出無線上網服務。一時之間,無線上網已經成為了全民運動,在這麼熱烈的的情況下,讓我們了解一下無線上網的產業價值鏈為何吧?


根據司徒達賢老師的定義,基本上,任何產業都是一連串「價值活動」所構成的。產業的最終產品之所以成對顧客產生「價值」,與其原料、加工、運輸、通路、服務等都有關係,這些都是所謂的「價值活動」。這些「價值活動」一方面提供了附加價值,一方面也有其成本,同時也是企業競優勢的潛在來源。整個價值鏈也是由這些價值活動所組合而成。那麼無線網際網路的價值鏈總計可以包含以下各部分,1.設備提供者:提供電信及網路設備的廠商,如Nokia。2.網路連接提供者,例如提供網路連線的傳統ISP。3.應用服務的提供者:企業內部網路應用服務的開發。4.無線ICP:提供各種無線資訊內容的網站。5.無線入門網站,如同傳統網際網路的入口網站。


網路設備的提供商包括了電信設備,以及個人行動終端設備製造商,目前個人可以利用的行動終端設備包括了3G、GPRS等寬頻手機,以及個人數位助理(PDA)等等,而目前這些終端設備主要的問題在於使用介面是否友善,可否讓消費者方便使用,根據資策會調查指出,今年台灣
PDA 總出貨量預估可達 411.9 萬台的規模,較去年大幅成長 102.2% ;明年還將大幅成長至
610.4萬台的水準。雖說3G手機出貨量不如預期,但是隨之而來的行動商務應可帶動相關設備的成長。

 目前整個行動網路的產業價值鏈可說已經成形,等待消費市場的採用,以擴大市場,至於價值鏈其他部分,則在以下報導為大家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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