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把簡訊廣告當垃圾嗎?!

記者/林宜蓉  

傳送簡訊原本是消費者用來表達關懷以及傳達愛意的方式,也是企業可以利用其分眾特性,精準的瞄準目標客戶做廣告的管道之一。但近來利用手機簡訊廣告詐財的案件層出不窮,加上消費者現在常常可以接到可有可無的簡訊廣告,甚或是色情簡訊,在消費者不堪其擾的情況下,自然容易將簡訊廣告當成垃圾信件處理,看都不看就刪除。廣告商在發送簡訊廣告的同時,除了廣告本身傳達的訊息很重要之外,業者與消費者之間要如何做到有點黏又不太黏,實在是一大學問。

手機簡訊廣告擁有其他媒體所沒有的人、時、地的優勢,例如可以掌握顧客資料庫,行銷目標對象很精確;還能確切知道客戶即時所在地,不受時空限制等。因此,在電信市場發達的香港、新加坡等國家,香港三年前開始注意到手機廣告的市場,而目前每年約有1%的廣告預算投注在手機上。至於台灣的簡訊廣告也頗有潛力,根據易立信的調查報告顯示發現高達46%的用戶對從手機接收廣告訊息有高度興趣。

簡訊廣告的好處在於,自主性高、方便操作、效率高。業者不但可針對目標群組的特性來自訂不同的簡訊內容、自定發送對象與傳送時間,直接有效。
而且,簡訊容易操作只需幾個簡單的步驟,就可一次完成訊息的傳遞。目前除了純文字的簡訊廣告之外,隨著台灣MMS服務普及,也由於MMS的互連網路技術規範出爐,MMS跨系統互傳的時程將大大縮短,最快明年1月便可開通,預期MMS服務方可全面普及,未來將正式進入多媒體的簡訊時代,簡訊廣告的樣式將會更加多元。

簡訊廣告如果要能準確的命中目標對象,又能形成一種與消費者互利共生的形式,在內容的設計以及發送的技巧上都要好好加強。在廣告內容部份,除了能正確的傳達廣告訊息之外,也可以附加具有利益誘因的折價廣告,或是具有娛樂性或資訊性的訊息,都可以吸引消費者的目光。除此之外,在廣告發送的部份也要做到消費者隱私權的保護,電信業者不應輕易出賣客戶的電話資料,對於租用簡訊廣告的業者也要有所過濾,否則消費者很容易彈性疲乏,而將簡訊廣告全數視為垃圾。此外,發送簡訊廣告的時段也應有所規範,以不騷擾消費者為最高指導原則。電信業者可以定期對用戶寄送用戶刊物內附回函,讓用戶選擇回覆不再收到這類的促銷簡訊,避免對用戶造成困擾。 

分享此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