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引擎 人們的好幫手!

記者/張彥清

昨天的新聞報導中指出,由國內中正大學資工系副教授吳昇所自行研發的搜尋引擎Openfind的資料量躍居世界第一,涵蓋了三十五億的網頁量,是全球最大搜尋引擎Google的一‧七倍。在這則新聞中,讓我們體現到搜尋引擎對人類的重要性及貢獻程度。

然而,在資訊充斥的21世紀中,人們每天普遍需要接受許多資訊,來資訊來處理日常生活的問題,而網際網路已逐漸成為了資訊搜尋及擷取最方便的管道,於是有人蒐集了各種資訊伺服器的資訊,並將其建立成分類索引目錄,扮演資料整理分類提供者的角色,提供各種分門別類並且整理妥當的索引目錄,你可以依你所要的資訊,方便快速的查出你要的資訊。

而Internet搜尋引擎(Search Engineer)
的出現,讓使用者藉由輸入關鍵字詞,加上不同的檢索條件,能夠迅速且方便地找出符合條件的大量資訊。通常,較有名的分類索引目錄也都同時結合了搜尋引擎,提供更豐富、便捷的服務。使得搜尋資訊不再需要至圖書館一篇篇,一本本的翻印且尋找了!

以目前在網際網路上常見的包括有Yahoo、Google、Openfind、蕃薯藤…等,而這些搜尋引擎大致上可分為以下幾種搜尋方式:(1)入門網站:利用入口網路的登錄量,搜尋你要的相關資訊網站能夠幫你省下許多找資訊的時間;(2)關鍵字搜尋法:輸入幾個關鍵字就能快速找到所要的資料;(3)找網頁(全文檢索):是由搜尋引擎到較大的資料庫中將含有該關鍵字的網頁全部找出來;(4)分類搜尋法:是網站編輯將網際網路中的網站依相似性整理出來的分類目錄,並在首頁列出許多的分類目錄,只要點選相關的分類項目就可以找到相關主題的網站;(5)全文檢索:能針對網頁當中的每一個字每一句話作搜尋工作,是最詳盡的搜尋方式。

一個優良的搜尋引擎,就像一個好伙伴,可以幫助你在無涯的資訊領域中,找到你所迫切需要的資訊,讓你的工作更順手,資訊更豐富。然而,在我們使用搜尋引擎找尋我們所需要的資訊的同時,使用者也應該注意網路智慧財產權的規範,在不侵犯他人的智財權的權則下,充份利用搜尋引擎所帶來的便利,才能充份享受網路所帶來的方便與豐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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