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襲蕃薯藤 公平會裁定「Yahoo!奇摩」罰款30萬

記者/李明潓

針對今年四月蕃薯藤網站指控「Yahoo!奇摩」公司抄襲該網站內容一案,公平交易委員會於廿五日作成決議,「Yahoo!奇摩」榨取他人事業努力經營成果事證明確,有違網路產業次序,依公平法第24條規定處「Yahoo!奇摩」新台幣卅萬元罰款。

公平會經調查發現,自今年三月廿九日至四月十七日止,「Yahoo!奇摩」確實連續廿天直接襲用蕃薯藤刊載於「新站」單元上的既有內容,這些內容的雷同率高達九成,文字介紹甚至完全相同,顯然「Yahoo!奇摩」襲用蕃薯藤網站內容已是不爭的事實,也已經影響雙方競爭的公平性。

對於公平會的判決,蕃薯藤表示感到欣慰,認為此案可以建立國內的網路產業秩序,具有指標性的作用。但是蕃薯藤仍對「Yahoo!奇摩」的態度感到遺憾,指出對方不應始終將抄襲行為推卸到一位員工身上,甚至認為其所抄襲的「新站」是「微不足道的小網站」,不算違反公平法。蕃薯藤接著可能會再依公平法第31條請求損害賠償,另外還可能再依著作權法訴請著作權侵害的損害賠償,以尋求對公司即股東的最大權益。

對於公平會的決議即蕃薯藤的說法,「Yahoo!奇摩」表示對於員工涉及抄襲一事,「Yahoo!奇摩」是陳述事件實情,並非卸責,且公司於事發時立即向社會大眾即蕃薯藤致歉,並加強內部的管理與督導;公司重視智財權的保護及產業之間的公平競爭,絕不會容許違反商業競爭倫理或秩序的行為,因此對於蕃薯藤的檢舉及公平會的裁決均深感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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