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禁忌邊緣遊走?色情網站該如何「合法」經營?

記者/丁源宏

自始以來,色情與情色一直有著模糊而曖昧的界線。我們通常賦予色情的定義要比情色二字來地負面。網路色情違法嗎?答案當然是不。不過,許多擁有未成年孩童的家長卻憂心忡忡,因為他們的孩子在網路世界的瀏覽行為中,常輕易地接觸到色情資訊與圖片,甚至還有線上交友與色情交易活動等等。當情色網站經營不當(變成色情網站),使未成年者輕易地接觸色情資訊,那便有違法之虞了。不論情色網站的付費與否,當網站無法檢驗使用者的真實年紀,又無法對使用者進行分級設限時,任何一位未成年觀眾皆可進入網站中消費,這與販賣PLAYBOY雜誌給未滿十八歲青少年的行為無異,都實屬違法﹔無奈的是,類似的行為卻防不勝防,青少年大可以偽裝身分登錄網站,使得情色網站經營者誤觸法網卻不自知?!此時責任歸屬究竟又該由誰肩負呢?看來情色網站主要比一般電子商務經營者來的艱辛坎坷。

色情網站(或情色網站)基於人性的需求,一直都是高獲利的指標象徵。不過近些年來,在網路發展第一的美國,也出現了是否應該管制的爭議。美聯邦政府曾經企圖管制網路色情,在1996年國會通過了通訊禮儀法案(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 of1996),爾後在1998年又通過孩童線上保護法案(Child
Online Protection Act of 1998),但這兩項法案卻因違反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而被聯邦法庭暫緩執行。

不過網路色情仍有其必要限制,在未成年者可能會因色情資訊而影響身心發展的大前提下,一些分級或過濾限制級網頁資訊的軟體便應運而生了。例如「網路褓母(Net
Nanny)」、「網路巡邏隊(Cyber Patrol)」等等。不過如「和平戰火(Peacefire)」這類的組織,卻以言論自由的主張為前提,刻意提供破解程式,讓網路色情的是否管制出現了不小爭議。不過,仍有一些源自於民間的網路內容過濾組織不遺餘力,如RSACiRecreational Soft-ware Advisory Council)及W3C規劃的PICSPlatform for Internet Content Selection)機制等,這些組織透過討論的方式,協助家長或老師為孩童決定合適的網路內容,以RSACi為例,便將網站資訊分為暴力、裸露、性、不雅詞彙四類等﹔晚近者尤有採取硬體過濾,例如V晶片或SurfWatch網站管制軟體等。

反觀國內,近年雖有合法的情色網站出現,但管制色情的言論仍不少,目前國內網際網路管理辦法建議草案,便建議由交通部協助民間研發網路內容分類分級系統,以及提昇過濾技術標準。由新聞局協助民間建立網路內容分類分級標準、分類目錄與關鍵字庫,並協助民間成立網路評議委員會,為網路內容進行分級。

非法的色情網站往往提供不堪入目的粗糙圖片或文字,缺乏任何分級防範機制,但仍有暴利可圖。為了保護未成年者避免接觸到這些不健康的色情網頁,最重要的是業主應該自律,情色網站可以經營地有趣饒富創意而健康,內容不一定非得為骯髒的資訊,例如香蕉俱樂部即為一例。否則光靠政府家長與學校的教育與管制,是無法抵擋的住孩童們的好奇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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