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網相連到天邊,法律爭議總不斷

記者/丁源宏

超連結一直是網路這個新興媒體對於人們最重要的意義。因為有超連結,任何人都可以同時在一則文本背後,找到更多的內容,基於這樣的原則之下,網路商業化後出現了所謂的「互惠連結」,網站與網站之間可以透過交換彼此的連結,彼此分享對方的資訊內容,並創造流量。不過,現實世界並非總是公平的,網站與網站之間不一定都是對等的關係,若是網站大對小,或是新站對舊站,要交換連結就不一定是件容易的事。

有心的網站經營者常常會尋求互惠連結的機會,通常互惠連結等於是彼此分享資源,用一點點的資源把效果作到最大。舉例來說,經營書店的亞馬遜(Amazon.com)也許為食譜類書籍專區創造流量,但該如何吸引讀者上站呢?一個簡單的做法便是與美食網站作互惠連結,這些美食網站通常都會有為數眾多的同好在上頭討論,而美食同好社群也極樂意透過網站的推薦,在亞馬遜書店購買到他們想買的食譜。

很有趣,不是嗎?但你可能沒有想到,超連結雖然為人們帶來了便利,但也發生了許多爭議,甚至還訴諸法律。美國的線上售票網站Ticketmaster.com多年前曾與微軟有過瓜葛,原因在於微軟的「Sidewalk」城市導覽,在沒有他們的允許之下,直接連上網站的線上資訊和售票資料。Ticketmaster因此控告微軟侵犯了他們的隱私與版權。最近Ticketmaster.com又發現他們的競爭對手Tickets.com,也不當連結Ticketmaster的網站內部網頁(未先連至首頁,此行為稱作deep-linking),雖然這樣的行為處處可見,但從Ticketmaster眼中看來,這種行徑來自於本身最大的競爭敵手,難怪要大喊受委屈而訴諸法院了。

這兩家知名售票網站的官司在上個月(2000年三月)有了戲劇化的發展,審理這件案子的美國聯邦法院洛杉磯地方分院法官Harry
L. Hupp判定,Tickets.com的連結行為並未對Ticketmaster.com造成侵權,這引發媒體與輿論的熱烈討論。Ticketmaster認為,Tickets.com不費吹灰之力便透過連結方式,連至Ticketmaster的網頁內部,讓該網站的使用者可輕易得知豐富資訊,這無疑是利用Ticketmaster辛苦建立起來的網站資料服務他們的顧客,對於Ticketmaster而言是相當不公平的。但基於Tickets.com並沒有發生擅改或抄襲他人資料的行為,因此法官作出無罪的判決。不過這突顯出一個問題,網路互連缺乏規範法令,爭議總是不斷,在連結到他人重要資訊之前,除了要遵守著作權原則外,也應該要先盡到告知的責任,千萬不能「先斬後奏」,這對於被連的一方是很不公平的。

當然,基於消費者的權益,消費者有權得知任何他應該知道的資訊,至少網路的資訊頻寬不應該無緣無故受限,因此業者應竭盡所能的提供連結資源,但凡事要有一個前提,網站業者必須告知消費者他將被連至哪一個網站,這些連結來源來自何處,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只要不是複製行為,應該就不至於會造成侵權,而業者也就可以安心經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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