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免費資源的背後省思

記者/鄧晏如

『免費』兩個字一直是網路經營者用來吸引消費者的利器,網站提供許多免付費的資訊及服務,希望可以吸引眾多的使用者,其中尤以免費的電子報最為普遍,而免費背後還是需要一些成本來作為交換的,這些成本在消費者覺得付出後回收卻不成比例時,便會毅然決然的掉頭就走,要如何加以維持,在消費者利益與經營者利益之間求取一個平衡點,就必須以人性為出發點好好的思考一番了。

免費狹義的來看其實是指不用作實質金錢的付出,然而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時間也是一項有限的資源,一個人一天24小時的時間是不變的,花在一件事情多一些時間,其他時間便會相對的受到擠壓,因此免費電子郵件的內容越多,讀者要花費的時間成本也相對的多了起來。當然,除了時間成本之外,讀者收發電子郵件必須花費撥接的費用,儲存電子郵件需要硬碟空間等,這些都是成本,因此,免費背後所代表的意義似乎需要好好的思考一番。

以上這些討論主要是想提醒網站經營者一件重要的事,消費者願意提供你他的個人資料作為與你溝通的管道,實在是需要好好珍惜的,雖然網路的匿名性及一人擁有多個電子郵件帳號是相當普遍的現象,但是消費者絕對擁有雪亮的眼睛來判斷資訊的有用性,並希望保有保護個人隱私的權力。

網路使用者提供的電子郵件帳號以及個人相關資訊,站在經營者的角度看來是可以充分利用作為資料庫行銷,針對個人需求提供相關資訊,以節省消費者的搜尋成本,並提高公司產品銷售量,但是這似乎只是一個理想化的藍圖,目前國內的網站真正做到的並沒有多少,比較普遍的作法還是一貫性的寄發相同內容的郵件給名單中的所有人。關鍵性的觀念在於不要把這份名單僅僅當作是一份電子郵件地址的清單,而是應該把他當作一個龐大的資料庫,充分運用當中的資料,提供真正具有區隔性的服務。

當然,消費者的事前同意是相當重要的,否則就會讓消費者覺得受到侵犯,許多網站會以加入會員的方式來蒐集電子郵件帳號,會員資料的蒐集方式及運用的程度其實都是需要經過同意的,一項發生在加拿大的案例,便以網路禮節(Netiquette)作為規範,法院作下未經網路使用者同意不得散發廣告電子郵件的判例,便是對這項作法的具體宣示。

然而,許多不同的作法仍層出不窮,許多網站提供會員合約書,來避免相關的爭議發生,但是合約書的內容往往又多又長,並以不利閱讀的編輯方式呈現,讓網路使用者根本沒有耐心閱讀完畢,便直接按下同意的選項或是乾脆放棄加入,這種作法也並不十分恰當,將重要的關鍵字或是攸關會員重要權益的事項以較醒目的方式呈現,讓網路使用者能真正讀完這份合約書會是較負責任的作法。

這些具體的建議,在經營者的角度看來,可以獲取的是一種長期性的利益,不只是對企業本身的品牌形象有良好的助益,也可以維持和使用者長久友善的良好關係,這些都是相當需要勤加耕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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