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跨海提告侵犯著作權 瘋先生、電腦王阿達「解鎖文」觸法

記者/Silvia Lai

重視智慧財產權的時代,影音串流平台蓬勃發展,你還在偷偷觀看盜版影片嗎?台灣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的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在今年 4 月接獲跨海檢舉。日本一般社團法人內容產品海外流通促進機構 (Content Overseas Distribution Association, CODA) 舉發,台灣科技網紅「瘋先生」及「電腦王阿達」撰寫盜版影視 APP 「解鎖文」,侵犯著作權法,日方估算損失約市值逾新台幣 6 億元。

■ 「瘋先生」及「電腦王阿達」撰寫盜版影視 APP 「解鎖文」,侵犯著作權法。(圖片來源 / 電腦王阿達侵權事件正式聲明稿

「瘋先生」(梁男,40 歲)、「電腦王阿達」(沈男,51 歲)及其員工(林男,30 歲),針對相關盜版影視 APP 「解鎖文」,前者共撰寫 32 篇,約 44 萬人次瀏覽;後者共撰寫 21 篇,約 10 萬 9 千多人次瀏覽。遭侵權的影視作品高達上百部,日本 CODA 旗下會員節目包含《TBS》、《富士電視台》、《朝日電視台》等。

該類「解鎖文」為教導民眾使用中國 APP 違法下載盜版影視作品,「瘋先生」及「電腦王阿達」共撰寫 25 個中國盜版 APP 破解的教學文章,並提供下載網址。「瘋先生」說明在事實認知與法律適用尚有分歧,望司法進一步釐清;「電腦王阿達」則表示為員工的個人行為所致,已加強管理與教育,公司將全力配合司法調查。

這些中國盜版影視 APP 會先偽裝成非影視 APP 的合法應用程式,先經過 APP 平台的審核並上架。當使用者下載該 APP 之後,再輸入關鍵字或特殊指令,APP 即轉換成盜版影視平台。若這些「解鎖文」透過點閱率並投放廣告,不僅侵犯著作權,相關罰則也會提高!請民眾勿以身試法。

分享此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