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使用振興券規範轉彎 數位版擬推這趨勢

記者/賴姿羽

近日因應疫情於台灣趨緩,行政院為推動刺激與振興經濟措施,擬定將新台幣1000元轉為3000元的「三倍券」振興券,全台灣2300萬民眾皆有資格領取,並將分為「紙本」與「數位」兩種形式,於七月一日開始發放、七月十五日開始使用,期限則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三倍券意涵為只要支付一千元即能獲得三千元面額。

原訂全國的實體消費皆能使用,但電商網購應受到疫情的衝擊較小,使用範圍先行排除。若部分實體店家亦有架設電商通路則須以「認統一編號」辨認是否為電商,但政府經過再三討論後發現政策不可行,以博客來為例,販售書與雜貨的主網站票券網屬於不同性質,前者屬電商不適用三倍券,但後者屬「藝文、體育、旅遊票券」販售,因此不適用「認統編」方案。

・圖:行政院欲推出三倍券振興經濟(截圖自/行政院

經討論後,政府政策再次轉彎,將改變成「認平台」,認同由文化部教育部提出的「藝文、體育、旅遊票券售票網」白名單,其餘不在名單內的網購通路皆遭排除。亦有專家提出若以「網路營利事業登記證」辨識,也會因多數業者無統編而執行困難。

因台灣行動支付比率較低,政府推出數位版振興券希望能吸引民眾使用電子支付,因此不少支付平台推出強大優惠,以回饋做為誘因改變民眾的支付方式。數位版振興券易取得性高,不受空間、時間限制,亦不必擔心售完買不到,但亦有業者認為使用行動支付對商家會產生額外的負擔。振興券對台灣民眾的支付狀況究竟是否增加,電子支付業者也眾所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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