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機無限的線上音樂平台

記者/賴秉均

隨著科技的進步,網路技術的發展使得網路使用者得以藉由數位平台交換數位檔案,然而,其也產生了許多涉及法律侵權的相關爭議與議題。

喧騰一時的IFPI與數位平台業者Kuro飛行網官司於去年作出一審判決,其結果由IFPI勝訴,而Kuro飛行網敗訴的案例說明了網路平台業者與使用者必須遵守著作權法所訂定的合理重製範圍;由於台灣目前對於網路平台業者之相關規定尚未完善,根據IFPI指出,平台交流技術可說是軟體科技工具,發展這項技術本身並非違法,然而問題的爭議點在於,使用者藉由網路平台技術交換檔案,其可能牽涉版權合法的行為,而目前網路平台業者缺乏管理的機制,其導致民事訴訟案件與話題持續發燒。

從2005年開始,台灣平台業者開始致力於DRM(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的硬體建置與程式規劃,提供研究線上音樂所需的相關技術,其研發主要重點是部署一具有DRM授權機制的主機,經由轉化唱片公司授權之專輯歌曲成為數位化格式作為銷售方式,藉由虛實整合使得網路使用者可以利用合法管道獲取欣賞正版音樂的機會;在線上平台業者ezPeer與唱片公司結束長達四年的訴訟時間後,其關係由劍拔弩張轉為握手言和,而網路交流平台ezPeer全球數碼亦於2006年6月正式宣布轉型為 ezPeer+達霖數位,其主要以技術層面作為出發點,藉由高難度的點對點結合數位版權技術作為傳輸方式,ezPeer+將音樂重製後置放於伺服器中,除提高下載音樂品質外,亦可節省頻寬作為競爭優勢之策略。

除了ezPeer+提供線上音樂平台外,願境網訊(Skysoft)於2004年底亦推出KKBOX線上音樂服務,並與中華電信(Hinet)策略聯盟,採取雙品牌的方式搶攻線上音樂市場,願境網訊(Skysoft)總經理林冠群表示,KKBOX所主打之Streaming線上音樂服務會導致平台用戶必須侷限於電腦的使用,並無法符合MP3隨身聽可攜式的趨勢,然而依據韓國市場的發展經驗而言,強調隨選隨播的Streaming服務方式是為目前最主要的數位音樂服務模式,目前KKBOX擁有5萬以上的收費會員人數,其中約有65%是來自HiNet的用戶。

根據國外市調機構Jupiter的統計數據顯示,約有47%的網路使用者願意支付99美分購買MP3歌曲,基於美國的線上音樂商店市場儼然已成為帶動整體音樂市場成長的驅動力,臺灣的線上音樂平台亦已逐漸邁入萌芽期,以現階段的發展保守估計,臺灣的線上音樂市場至少仍需要兩年的時間,才會從萌芽期走向成長期,飛行網發言人楊智謀認為,競逐線上音樂市場的廠商,會因為其定位不同而導致不同的利基點,唯有正視消費者的需求,才可能在線上音樂平台的市場競爭下獲取持續性的競爭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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