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業者力抗拍賣頻譜制度

記者/林昭君

NCC原本希望利用拍賣頻譜制度,降低電信業、廣播電視業的經營門檻,讓其他產業能夠角逐此塊市場,提供不同創新服務,取代目前的執照拍賣制度,但卻引來電信業、有線電視及無線廣播電視業的強力反彈,認為NCC阻礙了數位匯流的發展。

NCC表示,頻譜拍賣制度將由交通部與NCC提出計畫,再由行政院審核,預計最快今年底、明年初實施在數位電視第二梯次執照發放,未來4G、WiMAX全區執照、行動電視執照等,都在頻譜拍賣制度的範圍內。

然而業者強調,拍賣頻譜可以增加國家的收入,但卻不利於數位匯流的發展,一家公司若可以提供數據、語音、影像,甚至IPTV或行動電視等服務,必須將各種服務區分為數種不同公司,分別取得頻譜和營業執照,也需要建立多種的財會制度,這些將會降低數位匯流的可能性。另外,也有業者質疑,頻譜雖屬於公共資源,但拍賣頻譜是否會造成財團化、造成各平台間的不平等競爭,讓財力不豐厚的創新服務者更難跨入,甚至讓拍賣的成本轉嫁到消費者身上,使消費者的權益受損。

目前全世界只有採高度管制的馬來西亞採用拍賣頻譜制度,雖然歐盟也大力提倡頻譜拍賣,但許多電信自由化的國家仍不敢貿然實行。英國廣電管理機關Ofcom曾提出頻譜拍賣的計畫,但同樣也引起無線電視業者和產業界的撻伐與反彈。

拍賣頻譜機制對於未來數位整合和數位匯流的發展是否有幫助,以及是否能達到公平競爭,究竟此機制適不適合國內市場,這些考量以及與業者的溝通、相關配套措施,都是NCC目前必須克服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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