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樂福終於可以回家了—公平會裁定網路名稱爭議

記者/陳志昌

日前公平交易委員會首次裁定了全台首例的網址名稱爭議。在這一個決議中,公平交易委員會裁定,於八十五年底向台灣網路資訊公司(TWNIC)登記註冊網址名稱為www.carrefour.com.tw的奕昕公司必須立即停止使用與持有這個網址的名稱。

家樂福公司為台灣消費者所熟知的大型量販店與倉儲中心,而奕昕公司為一家電腦公司,其主要的業務乃是軟體設計開發與電腦軟硬體的買賣維修,且奕昕公司的英文名稱為Great
Sun與Carrefour根本沒有關係。奕昕公司自八十五年底申請登記這個網站後便一直保留未加使用,而家樂福公司卻因無法使用消費者所熟悉的Carrefour網域名稱而無法在市場上有一公平的競爭機會,因此便向公平會提出檢舉。

公平會決議,奕昕公司的行為顯然影響交易秩序,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四條的有關事業不得從事影響交易秩序的相關規定,因此公平會裁定奕昕公司應立即停止持有與使用該網址的名稱。

網路世界中知名企業或知名品牌的名稱所代表的就是消費者的注意力,而消費者注意力所及就是巨大的商機,因此一些國外知名公司就曾為了贖回自己在網路上的網址名稱而向所謂的網路蟑螂付出大筆的金額。目前網址名稱的登記與使用基本上仍以先佔先贏為原則,根據資策會科法中心專案經理張雅雯表示,類似的問題仍以民間主導與市場競爭為較妥善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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