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約撰稿/楊舜慧
我們都知道電子商務(e-Business)潛藏著巨大的商機,但是鮮少人能夠明確的指出,電子商務價值創造之來源倒底為何?電子商務是架構在網際網路所構築的虛擬市場上所進行經濟的交易,因為虛擬市場的特徵,不僅重塑新的產業遊戲規則,使得價值創造的方式有別於傳統的經濟營運模式,也帶來了許多新的財富機會。Raphael
Amit 和 Christoph Zott這兩位學者在2001年的策略管理期刊(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以電子商務價值創造的來源「Value
Creation in e-Business
」為題告訴我們,其實電子商務參與者的主要價值
來源有四種:效率、互補性、套牢與新穎。
虛擬市場有資訊豐富度高、連結和接觸度高和去中間化等特性,使得我們得重新檢視傳統的理論架構:「
價值鏈分析」(value chain analysis);「
熊彼得創新」(Schumpeterian
innovation);「
資源基礎觀點」 (Resource-based
view);「
策略網路理論
」(Theory of strategic
networks);「
交易成本經濟學」(Transaction const
economics),找出創造電子商務價值的活動和關鍵因素為何?Raphael Amit 和 Christoph Zott為能深度了解電子商務的價值創造因素,以50個開放式問項的問卷,調查1996至1999年間,營運收入中至少有10%來自網際網路上交易的59家美國與歐洲的電子商務公司,並經由比較選出一群較佔優勢的電子商務公司,從中發掘價值創造來源的因素有四種:效率(Efficiency)、互補性(
Complementarities)、套牢(Lock-in)與新穎(Novelty)。
效率
(Efficiency)
「效率」是為「交易成本理論」所提及的「降低每單位的交易成本,即可提升交易的效率,創造更多價值」。
電子商務創造的效率的方式是以及時的資訊,降低買賣雙方搜尋的成本、議價的成本和資訊不對稱的情形,並簡化交易的程序,讓交易決策可以更明確和迅速的執行。
例如:我們透過拍賣網站進行網路購物的交易或是廠商經由網路進行物流的管理,都是及時的資訊提升交易的效率,降低交易的成本。
互補性( Complementarities)
「互補性」是提供一整套商品(a
bundle of goods)的價值,大於個別商品的價值。「互補性」來自於「資源基礎觀點」和「策略網路理論」的觀點:「資源基礎觀點」關注的是策略資產的互補性價值;「策略網路理論」強調的則是參與夥伴之間的互補性價值。電子商務公司提供給顧客的整套互補財貨或服務,還必須搭配夥伴公司所提供的垂直互補財(例如:
售後服務)或水平互補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