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數位內容產業籌資方式的探討

特約撰稿/楊舜慧

 2004年12月3日有兩則關於數位內容產業的新聞,引起我特別注意。則是,「數位內容基金
找大老闆要錢」
電視豆董事長張水江表示將募集的10億元數位內容創投基金,鎖定台灣高科技老闆及國營事業和行政院開發基金為募資對象。另則是,「搶救低迷的國片產業
政府擬提供30億元融資」
為振興國片產業,政府將取消外片賦稅減免增加國片競爭力,並成立電影創投基金或影視專業創投公司,由行政院開發基金參與45%的資金募集,另外55%向民間集資,同時,協調各部會提供30億元資金,協助電影製作行銷企畫的融資。
從上面這兩則新聞,我們欣見數位內容產業的金流似乎有所著落。不過,關於
產業的籌資管道為何?數位內容產業可透過有哪些可行的籌資方式進行籌資?將是以下本文試圖回答的問題和探討的重點

灣數位內容公司資金籌措管道可分為:股本融資、負債融資、資產融資三個主要管道。在「股本融資」方面,是由國內外創投挹注資金。在「負債融資」方面:可分為「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兩種資金的籌措方式。「直接融資」為發行公司債等有價證券,從市場上籌措資金;「間接融資」為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在「資產融資」方面,則可由公司的應收帳款融資,或是經由資產證券化的方式融資。

股本融資方面:可引進國外具有經驗的創投,以共同合作投資的模式,引領國內創投業者學習相關的投資知識和技能。我們欣見數位內容創投基金電影創投基金影視專業創投公司的成立例如:電視豆董事長張水江從電視豆的投資經驗,發現數位內容產業要有發展空間,必須要有創投資金的投入,所以電視豆的第一部電視動畫魔豆傳奇,就有來自交銀、中華電、若干創投公司的資金,以及加、美、日、港等地的資金。


負債融資方面和資產融資方面
:可透過政府財政政策和旗艦型計畫的示範作用,健全產業和市場發展的機制,解決數位內容產業所面臨的融資問題。以無形創意、知識衍生商品的數位內容公司,最主要的資產為智慧財產權,因為數位內容產品沒有固定的價格,所以沒有保險公司願意擔保數位內容公司的資產,也往往跟銀行借不到錢。因此,數位內容公司的發展常侷限於籌措不到資金,而無法持續經營。

 

若要暢通資金籌措的管道,需積極培養數位內容公司對投資案件的期待收益率/風險以及對「融資組合方案的評估能力,誘導銀行、創投業者、數位內容公司投資,採用多樣化的資金籌措方式,朝向公開市場投資證券化的方向募集資金才能活絡數位內容產業交易的環境

 

 

 

 

 


  

分享此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