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是檔案分享還是盜版 法律與科技的衝突

記者/許梅鈺

自P2P檔案交換軟體的發展以來,不斷面臨音樂版權與以及網路收費的問題,日前國內P2P軟體業者kuroEzpeer面臨國際唱片業交流協會(IFPI)提出的訴訟問題,而美國RIAA美國唱片工業協會也對P2P軟體業者及P2P使用者展開大規模的訴訟行動,P2P軟體是盜版?抑或是該順應科技趨勢發展?

事實上,要判定P2P軟體是否違法,就必須先討論P2P軟體是否侵權的問題,就美國法律來說侵權行為可以分為幾種,一種指的就是最直接的侵權,直接侵犯了他人的權利;而第二種類型則為間接的侵權行為,包括幫助他方造成侵權的行為或是代理侵權,從如是的侵權活動中獲得利益;還有一種是對於侵權行為提供技術上的支助,從上述的幾種侵權觀點來看,P2P較為人詬病的為後兩者,若因為P2P的技術而幫助他人造成侵權行為,或從中獲利,就有可能要因此背負上法律責任。

雖然對於侵權的類型有一些定義與分類,然而在實際面上來看時,P2P最為人爭議的一點在於,什麼樣的行為是「侵權」?事實上在討論P2P下載音樂、軟體是否侵權時,就如同討論MP3事件一樣,有許多模糊不清的灰色地帶,是「檔案分享」亦或是「盜版」行為?如果下載了一首歌,自己沒有聽卻讓別人下載,算不算侵權?如果P2P的軟體業者將固定比例收入給唱片公司,算不算侵權?唱片業者和P2P軟體業者之間仍存在許多問題,以美國RIAA來說,每打一場官司的成本遠比告贏官司後使用者所賠償的金額多上好幾倍,但他們仍然繼續為此抗爭下去,為的是藉由法律的行動來喝阻P2P的下載行為,從中也可以發現到在這樣的議題中,法律追不上科技的腳步,對於科技帶來的衝擊和龐大的百萬會員人數,也一直讓唱片業者無所適從之處,也有一些唱片公司想要建立起自己的音樂下載網站,但也往往礙於加密技術的不足、各業者之間整合有待解決,讓唱片公司欲以網路技術終結P2P盛況,似乎還有一段差距,P2P短期內或許是法律問題,但長期而言關係到經濟問題,如何有效的化解法律和科技間的問題,是值得繼續觀察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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