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容寧
網際網路興起,各種資源在網路上免費瘋狂傳遞的結果,讓許多版權所有者傷心泣血,以流行音樂為例,不僅大型盜版商抓不勝抓,各種交換、下載軟體的出現更讓無數網友在不須負擔任何費用的情況下下載無所限制的內容,唱片公司面臨產品被竊取,雖因應動作頻頻卻苦無成效,究竟線上音樂的合法性、線上音樂網站的未來會如何?
研究機構Yankee Group指出,2001年美國14歲以上的網路使用者非法下載線上音樂檔案數量達51.6億,並將在2005年達到高峰,由此顯見美國唱片工業協會控告Napster侵害著作權一案並未能抑制非法線上音樂下載的風氣,逼迫著唱片公司自己提供的數位音樂銷售服務,與網站或媒體集團合作直接在線上提供付費歌曲試聽下載,然而由於唱片業者對於授權網站允許消費者線上下載音樂仍有被非法複製的疑慮,加上音樂網站在獲得訂戶方面仍面臨很大的挑戰─畢竟在短時間內要養成消費者付費購買有版權之數位商品的習慣有一定的困難,因此即使經營線上音樂,唱片界不僅要鑽研出合理的收費機制,還得防範下載音樂遭消費者複製、到處流通或燒錄成CD。
由於線上下載音樂可以為網站帶來可觀的流量,不少網站躍躍欲試,在國內,和信超媒體除將旗下的流行音樂網站改組成獨立的事業體並更名為Gigamusic.com,與百代唱片(EMI)共同合作發展線上娛樂、音樂市場,更以300萬美金取得由滾石唱片轉投資的滾石網路集團(RIC-Rock
Internet Corp.)5%股權,積極擴充線上音樂的市場版圖,未來GigaMusic.com的營收來源將有三大主軸:網路下載付費的數位音樂;會員的固定訂閱費─可上網看MTV、聽新歌,但不能下載;以及電子商務的收入,如拍賣藝人珍藏品、網路唱片銷售等。
在國外,Yahoo的音樂網站Launch以及美國線上時代華納所推出的線上測試版都收取每月9.95美元的費用,註冊者可使用MusicNet(由RealNetworks、美國線上時代華納、博德曼與EMI所合資成立的音樂網站)的音樂排行榜;而Yahoo與微軟的MSN也打算與由Sony和Vivendi環球音樂所聯手成立的音樂服務網站Pressplay合作成立付費服務。其中使用MusicNet的服務每月9.95美元,可下載100首歌曲,但下載的歌曲有可保留的日期限制;而PressPlay的規定則較為寬鬆,只要持續月付24.95美元,就可持續會員身份,下載的歌曲沒有使用期限,消費者也可以把喜愛的音樂轉錄成音樂CD的格式。
去年MP3.com和今年Napster的敗訴顯示在非法線上音樂與傳統音樂的對抗中,前者終於敗下陣來,然而唱片業者要遏止非法線上音樂散佈的戰役還未成功,Yankee
Group認為提供合法線上音樂服務若要與非法下載抗衡,除了音樂內容要豐富、獨特,消費者付費下載之音樂的所有權、已下載音樂的播映權需歸屬消費者,畢竟顧客不想花錢「租借」音樂,此外還須做好有效的數位權利管理,如此,合法線上音樂下載服務才能逐漸發揮其通路成本低廉的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