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電子商務也能詐欺!!!

記者/莊易達

國內首宗以「公司」型態進行大批網路詐欺的犯罪案件宣告偵破。冒用他人身分成立台亞高科技電子公司,並於網路進行騙財詐欺的嫌犯黃漢卿及其妻子陳于慧,遭警方循線逮捕。早在三年前、電子商務尚未興盛時,二人即成立公司於網路上進行「天衣無縫」的網路詐欺案。嫌犯在短短半個月內,即騙取兩百多名受害者,詐騙金額高達數百萬元。

三年前,嫌犯黃漢卿及妻子陳于慧即冒用他人身分成立台亞高科技電子公司,於網站上專賣 MP3 隨身聽及 MP3
燒錄器等產品,首開國內電子商務詐欺先例。警方強調,由於作案手法是以「公司」型態於網路上進行大批詐欺,不同於常見的「跑單幫」網路詐財,是國內首宗大型電子商務詐欺案。

雖然此為國內首宗以「公司」型態進行的大批網路詐騙案,察覺不易;但是,消費者為求自保,進行網路購物及電子商務行為時,除了應該有慎選知名網站的基本常識外,應選擇加入網路安全聯盟的購物網站,如具有 SET、SSL等網路交易安全認證機制的業者,也是避免受騙的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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