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採取反制網路非法藥局行動

記者/郭昭琪

美國一位十六歲男孩以真實年齡,拿母親的信用卡在網路上訂購「威而剛」,結果三家公司未經父母的同意及藥物檢查,賣藥給他。為避免這樣的情況發生,遏止網路偷渡藥品與非法或過期藥品的持續氾濫,美國參議院與眾議院本週各通過一個法案,給予聯邦及各州官員更多權力管制網路非法藥物的販售。

參議院的「2000年網際網路消費者藥物保護法案」規定,跨州或跨國藥商必須在網路上標明正確的地址及電話號碼。它讓各州有權請求聯邦法庭,下令制止跨越整個美國網路非法藥商做生意。此外,司法部也有權阻止非法的國外藥商向美國消費者收取費用。「法案的目的是讓消費者對網路藥商,有跟對實體藥商一樣的信心及信任。」參議員傑佛得表示。

美國檢察官目前是用現有的法律阻止網路上非法藥物販售,譬如年初,新澤西州一次就控訴八家藥商,沒有執照就在網路上賣「威而剛」等藥物。然而,現有法律僅能讓檢查管禁止非法藥商在其所管轄的州裡販賣藥物,非法藥商則可以在其他四十九州繼續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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