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經濟的架構與評估

記者/丁源宏

許多管理學者將網路經濟的發展視為又一次工業革命的出現,因此常試圖將兩者作比較,然而網路經濟較工業革命的發展態勢更加複雜,美國德州大學奧斯丁分校(UTAustin)企研所教授Anitesh
Barua
等人便針對網路經濟發展進行剖析並建立評估指標,因此除了提出四大層面架構外,尚遵循四個層面進行評估,得出許多精闢的分析與討論,值得網路經營者閱讀與思考。

在這項研究中,學者發現許多前人研究在討論網路產值時,竟只考慮網路色彩濃厚的企業(許多是純網路企業),學者認為,網路的滲透是全面性的,討論網路產值須將EC架構下網路滲透的活動皆納入考量,否則將會低估了網路的實際產值。因此,在此前提下,學者們提出了以網路架構服務者、網路應用技術提供者、網路服務中介者、以網路為基礎的交易者等四種角色作為主要評估層面,在此先一一作簡單介紹。

  1. 網路架構服務者包含許多實際業者,例如網路骨幹提供者、ISP、網路硬體與軟體公司、電腦與伺服器製造商、安全防護、光纖製造商等等﹔
  2. 網路應用技術提供者則包括了網路顧問、電子商務應用技術相關業者、網頁應用軟體、搜尋引擎技術業者、網路資料庫等等﹔
  3. 第三層則是網路服務中介商,例如建置電子交易市集的平台業者、線上旅遊仲介、其他線上仲介商、內容聯盟(如ZDNet,本身非主要內容提供者)、網路廣告業者等等都可納為第三層的範圍之內﹔
  4. 最後一層則由以網路為基礎的交易者組成,包括透過網路進行買賣的消費者或企業,因此任何在網路進行交易的角色都屬於這一層的範圍之內,例如進行線上機票銷售的航空公司、線上賣書的出版社、線上出售自行出版的唱片等等。

當然,也有許多例子是介於四層架構之間的模糊地帶,沒有辦法準確地將其歸類到任何一層範圍中,原因在於這些業者同時扮演了好幾種角色,例如美國線上,它可以是第一層網路架構服務者(提供了撥接服務),也可以是第三層(線上仲介商)及第四層(線上銷售本身產品)。但無論如何,在四大層面架構下,我們足以對網路經濟進行產值評估,學者認為該從網路所產生的「職缺」(jobs)與「產值」(revenues)進行直接的計算與衡量,衡量對象以美國背景的網路企業為主,當然也含括了透過網路經營跨國商務的美國企業。

衡量結果的第一項發現是,網路為基礎的交易者產值比先前所作的任何預測還要高出許多,產值高達101089百多萬美元,足足佔整體網路經濟產值(約3014億美元)三分之一強。另外一項發現則是,網路經濟的總產值足以與美國百年老產業(如能源、汽車、電信業)相抗衡。此外,網路經濟也重塑了就業市場的面貌,有許多工作如網路顧問、網頁設計師等都是199495年以前從未見過的,同時,網路經濟的出現也使得許多公司不得不針對現有工作進行重新設計與規劃,不僅在整體工作數量上,或是工作內容上都有很大的改變。

截至目前為止,網路架構服務者與應用技術提供者佔網路經濟總產值的比例仍然偏高,仍達過半的水準,這也意味著網路經濟的發展尚未真正成熟,仍處於「開發中」階段。而最後一個有意義的發現是,從總產值的觀點而論,網路中介業者對於網路經濟成長仍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當網路對大家而言是「去中間化」的同時,其實也創造了許多「再中間化」的可能,網路經濟的發展是多元而幻像萬千的,只要是「合乎情止乎理」的服務型態都可以被接受,也因而創造了許多再中間化的市場機會與發展空間,中介業者對於網路服務價值與品質的提昇也有相當程度的意義。

從一個較為全面的觀點來觀察,不可諱言網路經濟的發展其實是相當驚人的,當網路泡沫化的傳言開始打擊經營者的興趣與信心,經營者是否也該從一個較為實際與傳統的觀點去思考,網路經濟的發展趨勢與利基在哪裡呢?學者研究的結果是樂觀的,網路經營者該做的應該是重新調整腳步與策略,而非一昧的退出才是。

研究報告來源:http://crec.bus.utexas.edu

 

分享此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