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科技X表演藝術 激盪出跨界的火花

特約撰稿/潘姿吟

相信各位對「數位化」一詞一定不陌生,從紙本書轉為電子書、從類比電視頻道轉換為數位頻道、不用出門就可以上數位圖書館查資料…等等的改變都要拜數位科技所賜,而且早已從帶給人們更便利的生活階段,走向為藝術所用的層級,於是有了這個名詞—「數位藝術」。
除了「數位藝術」,包括「新媒體藝術」或「科技藝術」等詞彙也傳達了類似的意涵,簡單說就是透過數位運算同時更加強新科技的應用,例如將數位影音、互動科技等融入藝術表現和創作當中,形成一種全新的風格。這幾年在很多展覽中都能發現這樣的創作模式,藉由感影裝置,讓參觀者的肢體律動和投影作品產生互動或畫面變化,營造出人與作品直接接觸的感覺。而科技帶來的聲光效果和前衛感確實為藝術增添了吸睛的元素,也比較容易拉近和參觀者的距離。
以10/24即將開始的「2013數位表演藝術節」為例,訴求表演藝術融合數位科技的呈現方式,像是這次邀請到的日本SIRO-A表演團體,擅長把電子音樂、酷炫科技投影技術和喜劇、人物肢體演出融為一體,呈現出兼具劇場、音樂、舞蹈和科幻電影元素的演出形態。這樣的作品背後必須由一組工作團隊支援,除了藝術總監、導演、編舞、表演者、燈光、舞台設計外,還要有投影技術與程式編寫人員等,每個環節都要緊密配合,才能讓演出者的動作和表現更具張力。
在國外行之有年,被廣泛運用的技術「Project Mapping」,中文稱為光雕投影、實物投影或是實景投影,就經常出現在大型的數位互動展演藝術活動上,例如投影在建築牆面上,配合現場燈光和音響,營造出驚奇的視覺效果,分享一段精采的影片讓大家感受看看—Projection mapping live performance art。這種結合科技的藝術展演型態很受到商業市場的歡迎,近期包括品牌產品發表會、時尚走秀或者演唱會等,都加入這種元素來增加可看性。
然而這樣的發展,確實也引發另一面思考,究竟是科技服務藝術,還是藝術服務科技? 高度依賴數位科技,還能稱之為是藝術嗎? 相信每個人的觀點皆不相同,唯一肯定的是,一場好的演出,內容編排和設計上定要能引起觀眾的共鳴,否則即便如煙火般炫麗的聲光效果後,大概什麼也沒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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