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Buzz訴訟案大和解 隱私政策更透明

記者/許依婷

今年2月Google推出的社交媒體服務Google Buzz,因系統自動將使用者常用的Gmail聯絡人設為公開檔案,被網友認為侵犯到個人隱私因而受到抨擊。上週五(3日)在美國加州舊金山的一份法庭文件顯示,Google已同意就此隱私權集體訴訟支付850萬美元(約新台幣2.7億)達成和解。


Google Buzz是Google開發的社交網路服務(SNS, Social Networking Service),整合在Gmail中,融合了照片、視訊、連結等多種元素,朋友分享的連結與資訊也會顯示在Gmail介面中,使用者在發布Buzz的同時還可以選擇將其分享給全世界。


Google Buzz自動將Gmail連絡人掛到Buzz的連絡人名單裡,而引發網友疑慮。七名Gmail的使用者稱,Google在2月份擅自將他們電子郵件的聯絡人名單洩露給了Buzz的用戶,違反了隱私法因而提告。而目前Google已經改變設定,讓網友在Buzz下另外建立可公開的連絡人名單,隨時加以瀏覽、編輯或隱藏,也可封鎖追蹤的網友。


根據和解書的內容,扣除程序費用及律師費後,剩餘的和解金也將全數捐給網路隱私維權團體,Google也必須「就Buzz的隱私面向,提供更廣泛的公眾教育」,並通知所有Gmail的使用者,此案已和解。此外,Google也於日前(3日)將隱私權政策簡化,讓使用者能更容易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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