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許依婷
個人資料保護法」已於99 年4 月27 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考量個人資訊隱私權與資料合理流通間之利益衡平,兼顧國人知的權利與新聞自 由,相信可以確保國人的個人資料,讓民眾安心生活。惟本法尚有部分 條文規定公共利益、公開場合或公開活動、為個人或家庭活動之目的、個人資料取自於一般可得來源等不確定法律概念,希能透過大家的參 與,以便於施行細則有更明確之補充規範,以為適用,爰召開修法公聽 會,並廣泛邀集意見領袖、學者專家、大眾傳播媒體、使用大量且重要 個人資料之產業代表及社會大眾等出席公聽會,以公開、透明之方式聽 取各界意見,並透過與談之方式聽取專業意見,充分協調溝通,尋求社 會共識,以順利推動個人資料保護並宣導新法。
主辦單位:法務部 活動對象:各界人士 活動時間:2010年6 月21 日(星期一) 14:00~17:00 活動地點:台中市政府公教人員訓練中心(台中市東興路三段246 號) 活動費用:免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