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倩如
消基會接獲民眾申訴,電信業者免費贈送來電答鈴服務,但優惠期限過後並無通知,或者變更音樂便視為啟用,非常不合理。NCC表示,任何服務變更,都必須要主動通知消費者,對此NCC會再次要求被點名的電信業者改善。消基會呼籲,民眾於簽約之前應詳細了解契約內容,而讓自身權益遭受損失。
民眾購買手機或門號,通常都會搭配電信業者所提供優惠活動,但這些贈送之優惠活動通常都有期限,但電信業者卻並未主動告知。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表示,近三個月,最常受到民眾投訴的就是電信業者,在優惠活動結束之後,還繼續以原價計費,每月收到帳單都多出一筆月租費。也有業者會將消費者更改答鈴內容,視為啟用服務的默許。
經過消費者調查全台六家主要的電信業者,發現大眾電信與中華電信在優惠到期之後,並不會主動通知,消費者必須自行取消,否則就會開始收費。其中亞太電信和威寶電信則會以簡訊通知,如消費者不回覆則視為取消服務。NCC面對這樣的事件表示,民國96年時就已經邀集電信業者討論,關於資費的更動或加值服務的變動,都必須事前通知,未經同意便默認消費者接受的行為是不被允許的。
謝天仁認為,業者贈送優惠服務雖然很好,但不應以消費者的忽略而逕行收費,這種不合理的做法業者應該取消。呼籲消費者在簽訂契約之前,一定要詳細了解合約內容,或者可以直接詢問業者,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