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全都露  網路隱私拉警報

記者/黃逸珊

隱私權一直以來都是備受重視的議題,隨著網路的發達及網路社群的興起,網路隱私權也逐漸引起各界的關注。由於電腦資訊科技以及網路的快速發展,使得有心人士在侵害他人隱私方面變得更加容易,想必我們一定有類似的經驗,就是電子信箱總是有收不完的垃圾信,為什麼總是有不認識的人知道我們的電子信箱,因為我們的隱私權早就被侵犯了。

凡是從網路上收集個人資訊,或妨礙他人對個人資訊的控制,即形同侵犯他人的網路隱私權。目前網路上隱私權的侵犯內涵,大至分為以下幾種:

(一)個人屬性的隱私權 :如姓名、身分、肖像、聲音等,屬於隱私權保護的首要對象;個人資料遭到盜用或是流傳是很普遍的隱私權被侵犯的案例,尤其是公眾人物最有這類的困擾,向前陣子鬧得沸沸揚揚的陳冠希淫照事件,震驚社會。或是某人放在網路相簿的私密照片,由於密碼被破解,因此相簿內容被四處流傳的例子,諸如此類的案例層出不窮。

(二)個人資料的隱私權 :當個人屬性被抽離成文字之描述或紀錄時,信仰、財務資料、工作等紀錄。這些資料含有高度的個人性的資料遭竊。這類的例子也是大家常會遇到的,假使今天我們登入了某個購物網站,填寫了基本資料,此網站便會確實地紀錄下你所有的購物行為,這些點點滴滴都會被記錄下來。當這些資料被偷竊去了,就會開始收到一封封垃圾郵件,假使你曾經在網路上購買運動器材,你就會發現有一天收到推銷健身器材或是健身俱樂部等諸如此類的廣告信,如果這類的推銷信天天佔滿電子郵件信箱,你會不會不耐煩呢?

(三)通訊內容的隱私權 :泛指個人透過網際網路溝通時,溝通的內容暴露在網路空間,因而內容應加以保護。 搜尋引擎Google就曾經引發了一件頗受爭議的案子,因為Google的搜尋功能,竟然可以讓人找到參與Smart Net與中國信託銀行合作活動的網友回函資料,這些資料甚至包括出生年月日、身份證字號等重要資料,引起一陣軒然大波,使得當事人隱私權所受到的傷害。

(四)匿名的隱私權 :網路的特性之一,是可以以匿名的方式發表,雖然如此可以保障使用者的隱私,並從群體中獲得動力。然而,網路匿名的方式,卻因為無法確切地掌握言論發言的來源,也相對造成一些言論權的問題。

網路的確帶給人類生活前所未有的便利,然而在我們享受網路世界所提供的便捷性同時,我們也在喪失相當程度的個人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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