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上網來:另類經濟下的網路世界

記者/陸佩芝

在2004年美國連線(Wired)雜誌總編輯Chris Anderson針對AmazonNetflixeBayiTunes等網站的經營模式提出了長尾理論。指出傳統企業所信奉的80/20法則,拜網路獨特之處所賜,打破了實體商業所可能有的限制,所有的產品都有機會銷售,「長尾」商品將鹹魚翻身。

此理論提出後,發現電子商務其實隱含許多不同以往經濟理論的「新經濟」,除了所知的成本降低、減少庫存量、邊際效用遞增、規模經濟外;還包括訊息經濟學、禮物經濟學、逆向操作、長尾理論、網路外部性、零阻力經濟學等。電子商務能降低成本。主要原因在於網路能夠使顧客找到最價廉物美的供應商,並且可以削減處理一系列交易的成本。電子商務還可以使網路企業更加有效地控制庫存,減少甚至取消庫存,從而可以減少庫存佔用資金的成本。英國電訊指出,線上商品或服務的交易可以減少處理一筆交易平均成本的90%,減少購買商品和服務直接成本的11%。電子商務降低交易成本將不僅有利於上網交易的企業降低生產成本,而且有利於所有以這些產品或服務作為投入的產業多級滾動創造出更大的利潤。

網路是建構在一虛擬通路,網路上的資訊溝通與取得是無「阻力」的,當我們需要資訊的時候,只要上網,便能夠取得最新的資料。而且同一份資源給一個人用或給多數人用,花費的成本都是相同的。比如一份網路電子報,可以供給無數人看,不像實體社會中受限於印刷廠的紙張油墨原料、印刷速度和地域性。同時它的再製成本也趨於零,一旦軟硬體固定成本投資下去,一份報紙給一個人看,或是給數百萬人看,它的成本也是類似的。網路書局的書架也能無限擴充,搜尋的成本也極低,不像以原子為主的實體書局,書局的書架資源有限,搜尋所要書籍的成本也不小。由於這種取之不竭的資源,導致電子商務中的「禮物經濟」,也導致電子商務中,老大通吃的局面。禮物經濟是藉由不斷的給予網路使用者好處,以獲得自身的好處。

根據Metcalfe’s Law主張一台電腦的價值會隨著其連結電腦數目的平方值成正比。
也就是說傳統的物以稀為貴,在網路世界並不適用,通常越多人使用的產品,往往其價值跟效益將越高,比方msn,skype,目前發展的wimax和3G也是一樣,越多人使用效益價值越大,商機也越大。而若能在某個領域率先取得關鍵多數使用者,就能使得強者越強,比如部落格「無名小站」

網海浩瀚,電子商務不再是傳統商務和經濟活動的電子化,而是一種發展到與傳統商務完全不同形態的嶄新的商務形式,電子商務是與電子化、資訊化和網路化都緊密聯繫的新經濟的一種範疇。電子商務的無限可能甚至可以讓每個單獨經濟個體都有機會成為扳倒大鯨魚的小蝦米,但新經濟的發展也會帶來許多新的議題,比如網路上的資訊不對稱、著作權侵犯等。我們認識電子商務要從多個角度整合,並在此基礎上形成一個總體的、具有高度的視角,來發現電子商務的真相,不僅是商務,其本質就是經濟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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