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資訊時代的網路經濟法則(二十五) 免費經濟的商業模式

記者/楊舜慧

2008年9月號的財經雜誌,也吹起探討「免費經濟」的風潮,例如:第172期的「數位時代」封面故事專題報導和「管理雜誌」的內文篇章。簡而言之,「免費經濟」是有別於傳統經濟的運作法則,而衍生出的新興商業模式。這些新興商業模式將網路空間當成實驗基地,嘗試嶄新的商業運作方式和經營法則,若能夠經過漫長、崎嶇的商業化之路和顧客市場的考驗,才能變成獲利的商業模式。


一般而言,免費經濟商業模式都是將「免費」當作行銷的花招,用來刺激和創造顧客的需求,再透過第三方收取費用。簡單的來說,免費經濟的商業模式可以區分為四種類型:「分享模式」、「吸睛模式」、「進階版模式」、「互補品模式」。每一種類型都有其商業化的障礙和瓶頸必須突破,才能成為能夠獲利的商業模式,以下我們分別陳述之。


分享模式


「分享模式」是處於發展初期的純粹「免費經濟」模式。許多有創意的網友或業餘的專業人士,利用網路空間,與其他同好分享其作品成果和專業心得,例如:無名小站YouTube的初期都是從分享模式開始,匯聚許多有創意的網友上傳至網路流通分享的攝影作品或自製短片。而當網路上眾多的網友和專業人士被連結起來,成為龐大的社群,就能夠群策群力,共同完成「不可能的任務」,例如:維基百科麻省理工的開放式課程網頁,就是大家共同努力的成果。


雖然,分享模式完全免費,但是其內容品質還是必須經過一定的控管程序,否則內容會雜亂無章、品質會參差不齊,降低其影響力,也會減低後續可能被收購的價值。


吸睛模式


「吸睛模式」是只要能夠吸引人潮的目光,就有機會向想要接近人潮的廣告商收費。但是,要匯聚眾人目光並不是那麼容易的一件事,得提供有價值的影音或文字內容才行。許多傳統媒體或部落客達人,就是藉由提供免費,但是具有深度的內容報導,獲得廣告商的青睞,而收取到費用。 


進階版模式


「進階版模式」是只要能夠把顧客拉進來體驗初階的產品,就有機會向顧客推銷進階的產品,而收取到費用。就像平常假日,我們到賣場購物,當走到想要購買貨品的架子旁,常有許多免費試吃和試用的促銷活動一樣。


但是,前提可能是顧客對此商品,剛好有需求或購買動機,免費只是「推波助瀾」的策略,用魚餌先吸引魚兒趕緊上鉤。許多軟體、網路遊戲或其他數位產品,就是藉由提供免費的初階版產品,讓顧客先行體驗和熟悉使用方式,並且搶佔市場佔有率和產業標準,再讓顧客不得不花錢購買進階的產品,才能享受更好的體驗和服務。


互補品模式


「互補品模式」是只要能夠把顧客拉近來體驗套裝產品中的某項產品,就有機會向顧客推銷套裝產品中的其他互補性產品,而收取到費用。例如:旅遊的套裝組合中,可能機票免費,但是藉由住宿、租車、餐飲…等其他服務,收取費用;通訊的套裝組合中,可能手機免費,但是藉由通訊費和加值服務項目,收取費用。


但是,顧客得對互補性商品有高度的依存關係,才容易收取到費用。不然,可能會搞砸了「部份免費」的「失之東隅,收之桑榆」策略。許多數位科技產品,就是藉由提供免費的實體產品,讓顧客破除先期科技使用上的疑慮,並且搶佔市場佔有率和產業標準,再讓顧客不得不花錢添購相關的產品,才能享受更完善的功能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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