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草案通過 Facebook、YouTube等線上平台將受納管

記者/杜佳鴻

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上月12月29日,公佈「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簡稱:數通法)」的草案架構。在未來,在線的社群平台管理人員,如需移除使用者所張貼的文章,甚至是對其處以停權令時,皆需明確告知說明處分的理由,並提供帳戶擁有人異議的管道,業者也有義務將資訊「限制登載」於共同資料庫,藉以讓相關資訊流通且透明化。

■NCC表示,數通法草案待程序討論通過後,未來將舉辦公聽會,並歡迎產、官、學等各方給予任何意見。(截自 /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官網 )

數通法的建立,也將會是台灣首度以訂定法案的方式,來管理大型的網路平台業者。根據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日前所公告的資料顯示,該法案管理規範的對象可分成5大類。首先,第 1、2大類分別是諸如光世代台灣固網等提供網路連線服務的業者;第3類為提供資料儲存服務為主的redhat(紅帽公司);第4類則為國人所熟悉,像是Facebook(臉書)、Dcard、YouTube等線上社群媒體平台。而最後一類,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表示,第5類的認定標準將會朝向以目前來說,對社會具有廣大影響力的網路論壇平台,但現階段仍尚在研擬討論中,待之後予以公佈。

國內此次擬定的數通法草案,是以現行DSA(歐盟數位服務法)等國際規範做為參考依據,而規範的對象則是以數位通訊傳播中的中介服務提供者為首要。除了要求業者自律外,也加入法律等他律的方式,達到多方共同參與網路治理的精神。NCC也補充說到,該草案也會要求這些大型平台的業者每年進行風險管理評估,並接受獨立的外部稽核,保障提供的服務被有心人士惡意濫用。

隨著科技不斷創新進步,網際網路逐近在人們生活中扮演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數通法草案的建立,則是為了保障人們在網域上享有的言論自由,且促進資訊流通的過程更加自由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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