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電商業者注意 台灣將徵收5%跨境電商營業稅

記者/左正玟

行政院財政部將於14日(週三)審議營業稅法修正案,要求跨境電商在台灣銷售勞務服務給消費者(B2C),就必須辦理稅籍登記,且只要年營業額滿48萬的跨境電商業者,就須向台灣政府納5%的營業稅,像是購買跨境遊戲的虛擬點數、在App Store購買APP或是在Google打廣告等無形的勞務服務,都須依照修正案課稅。

■跨境電商B2C未來也須課營業稅。(截圖自/記者手機)

行政院之所以會審議此修正案是為了要打造國內與國外電商公平競爭的營業環境,因以目前的稅法很難掌握跨境電商在B2C上的銷售額,造成只有國內電商業者須繳納營業稅,形成不公平的競爭,另外也喪失台灣的境外營收。

事實上,跨境電商徵收營業稅已是國際上討論已久的問題,各國在面對電商產業的蓬勃發展下,都已紛紛開始對跨境電商進行課稅,以確保不會對國內電商業者造成不公平的產業環境。

此外,若跨境電商業者未確實納稅,比照現行營業稅法對相關營業人逃漏稅或不實申報之罰則,將處以罰鍰3萬元,而若是業者無法辦理在台登記者,則可委託稅務代理人協助完成登記,並委託報稅代理人代為申報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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