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宜倫
「微電影」(Microfilm)是近年在商業體制下出現的產物,指的是片長在40分鐘以內、且帶有故事性的「微型短片」。「微電影」一詞是從大陸市場傳過來的詞彙,意指製作成本以及團隊較一般電影規模小而美的電影,而類似的作品近來已經廣泛為台灣影像創作者所利用,包含許多廣告影片的呈現。
「微」你不可 微電影廣告的崛起
微電影(英語:Micro Movie 或 Micro Film)發展於2007年,主要是指時長較短但製作方式與電影相似的行銷短片廣告,「微電影」最早的前身是由巴黎市政府的法國影像論壇(Forum des images)在第三屆口袋影展(Pocket Film Festival)所提出,表示因為人們從電影、電視到電腦之後,漸漸將智慧型手機的螢幕當作日常生活中接受影音資訊的第四屏幕,但當時他們將其作品翻譯成手機電影,而非微電影。
第一部被稱為微電影的作品是根據中國微小說《一觸即發》所拍攝的同名作品,該作品是以類似007特務故事作為藍本,但實則是為汽車品牌凱迪拉克的廣告做行銷,而值得注意的是,微電影並非純創作的短片(Short Film),微電影是不同於電影創作的行銷方法,是故事行銷的一種類型。
微電影廣告大行其道 廣告主的行銷利器
許多廣告主認為影片告的最大好處在於影片製作的超低成本以及網友的轉寄效應,因此被許多企業視為不可多得的行銷利器。而微電影的特性是,它具有傳統電影的基本規格,比短片更加具有深度,比如包括劇情吸引人、表現形式具創意、時間長度短等,但從劇本、製作到影音播放,其成本更小且時間更短,能藉由網路、智慧型手機及平板電腦等新媒體平台,隨時隨地的下載觀看,符合現代人速食閱讀的需求與生活型態,也非常符合病毒式擴散影片所需具備的特性,於是普及程度逐漸遠大於傳統電影的模式。
近年來,全球各大知名品牌的市場行銷焦點也漸漸轉向了微電影行銷,如知名品牌百事可樂、樂事、七喜等都在微電影行銷上投入大筆行銷預算,請來大牌明星出演,像是可口可樂就邀請了好萊塢知名劇作家達斯汀・蘭斯・布萊克(Dustin Lance Black)為可口可樂執導了一部微電影「短信」(El SMS),探討同性戀青少年議題,迅速在網路上炒熱話題。而許多微電影也甚至和經典電影結合在一起,這些大手筆的投資都是因為微電影的諸多優點,像是可以根據自己的品牌定位策畫行銷影片,也可以根據目標客群的喜好去呈現影片內容,最重要的是,它們非常易於在社群媒體上分享,通過社群行銷力量形成病毒式傳播,達到行銷宣傳的最大綜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