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壟斷時代 勞動權益要捍衛

記者/梁容容


超時工作、隨時待命重返崗位以及被臨時指派工作,這些已經成為大眾對新聞工作的印象,故在這樣的勞動處境下,工會的成立代表著新聞工作者集體抗衡的力量,也是勞動意識的具體展現。以近期發生的壹傳媒易主裁員風波為例,《蘋果日報》因應成立工會,希望能集結員工的自身力量,警惕並影響資方。


壹傳媒易主 蘋果工會盼資方提出保障


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10月15日與中信金大股東辜仲諒簽訂合作備忘錄,以新台幣175億元轉售台灣壹傳媒集團(蘋果日報、壹週刊爽報壹電視)。而無論新老闆是誰,員工的勞動權益能否在企業併購的過程中獲得保障,才是員工最先關心的課題。媒體改造學社建議,除了勞委會台北市勞工局的調查協助外,員工也應積極透過工會為自己發聲。


《蘋果日報》工會日前向資方提出「團體協約」的要求,內容包含維護新聞專業自主、堅守編業分離,及資方必須維持員工現有福利不變,另對日夜作息顛倒、工作環境相較更辛苦的印刷廠同仁,也應提供工作環境較辛苦的印刷廠同仁每年的健康檢查。《蘋果日報》工會同時也呼籲互不隸屬的爽報、壹週刊與壹電視儘速成立工會,一起爭取新聞工作者該有的權利。


然而,當年承諾新聞專業自主的梅鐸,也曾粗暴撤換英國泰晤士報主編,這樣看來即使老闆願意簽署編輯部公約,也不一定會依約而行。因此學者劉昌德、管中祥所屬的媒體改造學社主張:「包括『編輯部公約』與媒體工會組織等作法,必須要由媒體相關法律的明文規範來加以保障」。也就是說記者的集體自覺加上國家制度化的協助,才能真正確保新聞專業自主。


新聞人員有苦何處說 工會、資料庫伸援手


已成立18年的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發現,長久以來新聞工作者在日益惡化的勞動情境中,缺乏的是與管理階層對等討論的溝通機制,因此成立「臺灣新聞傳播產業工會」,希望以建立編輯室公約、與其它新聞媒體工會合作等方式,保障新聞工作者的勞動權益,改善新聞媒體的工作環境。


有別於舊《工會法》規定的產業工會(現稱企業工會)須同一廠場、同一事業單位成員組成,「臺灣新聞傳播產業工會」受理全國任何一家新聞媒體的工作者以個人身份加入,協助工作所遇問題;若該公司二分之一以上員工入會,員工更因此可透過工會向資方提出團體協約,而資方不得拒絕。


另外,由國立政治大學新聞系副教授劉昌德與台大新聞所副教授兼所長林麗雲共同主持的「傳播勞動權資料庫」,是為保障媒體工作者勞動權的網路公共空間,這個平台集結許多有關媒體工作者勞動權益受損的案例,除了事件資料,還包括針對案例提出的專家建議與相關法規,目的是讓其它媒體工作者在遇到類似問題時,能夠獲得最即時幫助。


專業與工作權共談 號召新聞人員一起來


近年來媒體開放,可以看到台灣言論市場的蓬勃發展,但整體的新聞專業不進反退,媒體工作者的勞動權面臨威脅,新聞專業也就更難以被提出討論,但劉昌德觀察到近來反媒體壟斷議題引起大眾關注,認為若將新聞專業當成工作權的一環,那麼在維護工作權的同時,也就等於是保護新聞專業,藉此也更容易號召記者加入工會,讓起身捍衛自身權利更進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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