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鈺琇
宏達電斥資3.09億美元買下的威盛旗下S3 Graphics公司去年10月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提出告訴,指控蘋果侵犯4項資料壓縮傳輸以及解壓縮技術專利。S3公司表示,蘋果將這項技術用於蘋果iPhone、iPad、iPod touch和部分蘋果電腦,已經對宏達電專利權造成侵害。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22日裁定蘋果公司(Apple Inc)並未侵犯宏達電旗下技術開發商S
宏達電法務長雷憶瑜表示,對於判決結果深感遺憾。不過宏達電仍然會尊重ITC的決定,雖然判決不是期望的結果,仍將重新檢視其判決內容,並且謹慎思考後續包括上訴等所有行動,以捍衛自己的專利權。不過,倘若宏達電採取繼續上訴,就必須向美國聯邦法院 (The United State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Federal Circuit)提出訴訟。
根據分析師表示,專利侵權常常被科技業當成競爭策略使用,若確認蘋果桌上型電腦、筆記型電腦確實侵害到S3專利,儘管並未打擊到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等蘋果主力產品,但仍然可以增加宏達電與蘋果專利訴訟的談判籌碼。只是根據目前首輪失利的情況,宏達電少了一個以戰逼和的籌碼,未來在市場競爭過程中會比較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