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千堉
全球最大的網路零售購物網站亞馬遜(Amazon),日前推出了亞馬遜製片網(Amazon Studio),並與華納兄弟電影公司(Warner Bros.)合作,獎勵全球的編劇與電影工作者將電影劇本及試拍片上傳至Amazon Studio,由全球網友一同評論,最佳的作品將有機會登上好萊塢大螢幕。
亞馬遜製片網每月會頒發10萬美元獎金給最佳影片,2萬美元給最佳劇本。至2011年底,選出年度最佳影片和最佳劇本,各可獲得100萬和10萬美金獎金,總獎金高達270萬美元。不只是獎勵這些作品,亞馬遜更打算把這些作品搬上大螢幕,與華納兄弟電影間有「優先購片交易」,華納兄弟有權優先評估這些作品是否有商業化的價值。
亞馬遜公司在電影業並不是新面孔,旗下有網路電影資料庫(IMDB),以及持有歐洲網路租片商LOVEFiLM的部份股份。亞馬遜製片網的主管Roy Price表示,比起過去技術,現在要拍攝電影已經變得相當的容易,但是要進入好萊塢市場,仍然不容易,而亞馬遜製片網的出現,就是為了想要改變這一現狀。
長期觀察亞馬遜市場的專業人士認為,亞馬遜在數位音樂和電視這兩塊市場,遭到蘋果iTunes store的打擊,一直沒有亮眼的成績,而今日好萊塢電影在網路已經十分的普遍,而亞馬遜已經擁有自己的網路電影資料庫網站,可幫助該公司在線上影片市場的發展,也是搶在租片市場的競爭者Netflix前,早一步進入內容創作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