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約撰稿/clock330
我們時常可以從新聞看到某某電視購物台所販售的商品有誇大療效之嫌,因此,衛生局會罰款代言人、業者,甚至是電視頻道,作為保護消費者的一道牆;宅經濟當道,網購美容商品也是時下流行的消費方式,前陣子,衛生局抽檢網購美容商品,超過86%違規,如此高的違規率,也確實能有效為消費者把關,預防消費者使用到黑心商品。
對於以上這樣的把關,我們感到窩心,畢竟衛生局擁有我們一般人所不及的專業,能有效幫我們辨別出哪些確實屬誇大療效。儘管如此,在這樣的背後,卻也存在著兩面刃,先以一般我們比較容易接觸到的網購拍賣為例,根據了解,曾經有一位賣家因為在網路上販售知名的保養品,只是因為其保養品成分含藥,未經過衛生局審查,在衛生局通報網站業者,網站業者即逕自將該位賣家帳號停權,造成該位賣家權益以及信譽的損失。
首先,必須說明清楚,這位賣家所販售的商品即是各大百貨公司幾乎都有在一樓設櫃的國際知名保養品牌,然而,該品牌在引進商品時,未做好完善的檢驗以及規範的標示,儘管衛生局已向該品牌業者提出罰緩,但對於下游的消費者,無論是衛生局或網站業者的處理方式,實在有待商榷。
除了直接牽涉到買賣交易的電子商務,亦有再更進一步的言論規範。因為web2.0的發展,人們開始透過網路發表任何言論,當然,更包括所謂的美妝產品使用心得,然而,在發表心得的背後,卻隱藏陷阱。
例如,台灣人最重視的美白課題,衛生署卻有明顯規範不能提及「美白」功效,此外更包括「使頭髮烏黑」、「防止老化」,甚至是「改善皺紋」等一般我們常見用詞,根據衛生局的規定,其屬廣告標示詞句涉及虛偽、誇張或醫藥效能,其中詞句未涉及醫療效能但涉及誇張或易生誤解,對於這些詞句,衛生署方面都是有明文規定不能使用。
然而,消費者在購買美白產品、抗皺產品,甚至是防止老化產品,當然就是想要達到如產品名稱的效果,在真的有效果之後,很開心的上網分享心得,卻受到衛生局的關切,這樣的結果,也確實和網路的精神有所不同。
網路開創我們更多無邊無際的世界,當然,對於言論自由我們也不能無限上綱,我們同樣討厭網路暴力、網路詐欺,但對於這樣的相關網路用詞,確實是需要由衛生署來做一個教育者的身分,教育消費者哪些用詞並不能使用,儘管衛生署的網站有明確的規範,但實際去想,又有哪些人會主動去關心這方面的知識?更別說是一般的消費者、網友。因此,必要的宣揚、宣導或許也是必須,並不能因為網路的無地性,新竹的衛生局關心完了,就換高雄的衛生局等,如此的結果就是形成僵化的公部門,並非單純的為這社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