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政瑩
桃園一名王小姐,在網路上購買8折名牌保養品,匯款之後卻一直沒有收到商品,才發現被騙,經過警方調查,發現歹徒使用的帳號,是合作金庫和國際發卡組織合作的「合作金庫錢包」,個資根本無從查起。另外一項案件發生在台北,洪小姐上網購買某家知名餐廳的禮券,匯款2700元之後卻遲遲未收到餐券,於是向165報案,聯繫所屬的匯款帳號銀行後發現,該帳號是某家銀行所發行的「Gift Card」,匯款早已清空,根本無從追查起。銀行發行的電子錢包雖然便利,卻也引發不肖份子作為洗錢工具。
98年1月立法院三讀通過「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後,多家銀行趁勢推出「電子錢包」。由於電子錢包申請手續簡便,只要100元即能取得一組銀行帳號,並且不用留下任何個人資料,也不需要銀行核卡,只要把錢轉入指定帳戶就能刷卡消費,即便限制卡片每日僅能提領1萬元,卻也成為歹徒用於網拍詐騙最佳利器,更是警方查緝的死角。這類卡片標榜可以當作禮物餽贈,因此不用記名,除了刷卡消費外,還提供轉帳和儲值的功能,讓歹徒收到買家匯款後,立刻轉帳出去,脫離警方攔截匯款機制。
接收到這類詐騙資訊之後,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科長邱文英要求,所有發行電子錢包的機構必須登記購買者基本資料,並且民眾若持電子錢包提領餘額,必須臨櫃辦理,留下基本資料,以利後續追查。五大銀行也採取防堵措施,改變電子錢包功能,讓電子錢包無法到ATM領錢,有些全面禁止轉帳儲值功能,有些限制每天只能一筆跨行轉入,更有取消全國繳費、繳稅功能,使的電子錢包幾乎只剩下消費購物功能。由於不肖人士濫用電子錢包,讓這樣新科技取消原先出自善意設計的便利功能,也讓大眾有些許感嘆。
另外在一方面,今年推出的悠遊卡結合其他消費扣款功能的電子錢包,單筆交費限制1千元,單日消費上限3千元,也造成家長憂心學生會亂花錢,來日成為卡債族,對孩童的金錢觀造成不良影響。社福方面反應,使用電子錢包之後,人們不再有找零問題,卻也減少將零錢投入愛心捐款箱的機會,看來電子錢包帶來消費型態的改變,所帶來的隱憂思量更是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