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擬推新法條 為電子交易安全把關

記者/蕭詠詳


金管會近日表示電子票證管理規則草案已研擬完成,且由立法院通過,其重點提及儲值金額必須等值計算,即民眾儲值電子貨幣時,發行機構必須以原始金額計入,且目前部份網路商城或者線上遊戲業者也都有推行自己的儲值卡,這也是金管會所要管制的項目。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棟樑表示電子票證的儲值金額規定最高不能超過一萬元,且目前市面上的電子票證,例如7-11的iCash卡,若要跨業使用,都必須重新申請,接受新的管理條例規範。管理草案中,跟持卡人權益相關的保障重點項目則是電子票證因為是交易支付工具,原則上不得有使用期限、不得做資金移轉,也不得提領現金,但如果是大眾運輸事業發行一日券類型的電子票證,就不在此限。


而發行機構的電子儲值卡,由於要依儲值金額交付信託,如儲值金額無法等值計算,通貨膨脹結果可能導致發行機構出現財務缺口,反而有可能損害持卡人權益。至於許多網路商城,皆發行有購物儲值卡,未來上述業者如要繼續發行相關電子票證,都應依草案規定申請核准,例如PChomePayEasy等平台。金管會也表示修訂草案階段,舉辦過的公聽會皆有邀請相關業者參加,但業者繼續發行電子票證的意願尚未明朗化,不過悠遊卡公司則表示將來絕對會向金管會申請發行電子儲值卡的許可。


另外,為保障刷卡安全,金管會規劃未來交易的消費金額若超過500元,就必須以輸入密碼方式結帳,但由於此規定事關重大,且也要考量業者刷卡機裝置的負荷量,故此條例尚未定案。

分享此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