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梅鈺
美國錄音工業協會(RIAA)、美國電影協會(MPAA)以及國際唱片暨錄影帶製造商聯盟(IFPI)針對企業內部網路上非法流通音樂和電影,共同發行一份手冊,提醒企業重視侵犯著作權的問題,否則將會面臨相關的訴訟問題。
這份由音樂和電影界的產業組織所發行的手冊,將會發送至美國財星(Fortune)的一千大企業,而手冊內容說明了企業將必須為員工非法的侵權行為負法律上的責任,另外也明載「如果你的員工將沒有授權的音樂、電影、遊戲或其他軟體儲存在電腦系統當中,這將不是『分享』或『公平的使用原則』,而是屬於『竊取』的行為。」
另外,這些相關的產業也將針對經營檔案分享的公司,如:Shaman Networks,做出進一步的警告和法律行為。除此之外,在2002年底,美國相關的產業也對財星500大高層主管和學校機構提出建議,希望不要藉由網路頻寬的優勢,忽視著作權問題。RIAA甚至最近和一家慣於音樂資源分享的公司,以100美元達成和解,同時也對外申明將會持續下去。
然而公司員工內部的資料互相分享流通,使得公司資源和網路安全備受關注,根據從事企業安全防護的公司提到,近期這方面的議題也受到許多企業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