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愛晶
在虛擬的世界中,網際網路無國界的特性,經由網路賭場這個方興未艾的場域發揮的淋漓盡致。由於網路空間本身具有高度的匿名特性,使得使用者的身份不易遭到暴露。而世界各國對虛擬賭場的法令規範仍不如實體世界中來的具體周延,因而出現了許多法律的灰色地帶,也間接造成了賭客與業者勇於游走法律邊緣的心態,使得網路賭場儼然成為二十一世紀賭徒與賭場業者心中的快樂天堂。
對虛擬賭場經營業者而言,網路賭場的經營成本低廉、沒有地域性的限制,又可以採行多角化經營的方式,使整個投資面向深具國際市場潛力,並成為較實體賭場更具安全性的投資標的。然而正如同實體賭場一般,合法性、安全性與公信力問題,一直是個喧囂塵上爭論不休的問題。而虛擬空間對賭客所帶來的不確定感,更使得虛擬賭場遠較實體賭場來得備受質疑,尤其是賭客與業者之間的糾紛,更是層出不窮、屢見不鮮。
例如美國一名嗜賭成性的婦女海尼斯,去年以信用卡在網路簽賭站上進行賭博行為時,輸掉大筆財富,但拜網路賭場仍未合法化的情勢之賜,她向法院提出告訴,指出網路賭場之設立實屬違法在先,故賭場向她的發卡銀行的請款行為並不具正當性。她要求銀行止付高達七萬美元賭輸的款項,結果一舉獲得勝訴,此案亦成為日後網路賭場能否向發卡銀行請求支付賭金的重要判例之一。
美國另一名日夜沉於賭博的賭客,也在輸掉五萬美金之後不願認帳,便以信用卡公司與網路賭場業者聯手詐欺,並未告知使用者這場賭局是玩真的的理由,並質疑其中的賭博遊戲似有人為操弄做假的可能性,因而向法院提出止付賭金的告訴。這使得網路賭場業者、信用卡公司與賭客三方,再度陷入激烈的爭辯之中。
網路賭場的公信力之所以一直為賭客所詬病的原因,乃在於網路賭場的輸贏決定都位於電腦網路的終端,賭客根本看不見作莊的一方,若要作弊絕對比實體賭場來得容易許多。因此,網路賭場的公信力遠較傳統賭場來得低,造成了業者經營網路賭場時的一個最大的惡夢。此外,一般人對於使用網路人心恐懼,本身就形成了一高聳的數位牆。再加上網路金錢交易仍具有安全性的顧慮,這對賭場龐大的金流交易來說無異是雪上加霜。
但是賭博可謂是人類天性之一,只要網路賭場合法性的問題能夠獲得妥善的解決,並將電子金流交易的問題加以克服,相信當新興的網路e世代一但躍為商業消費主力之時,具跨國性的虛擬賭場將會成為一個龐大賭客聚集的新天堂樂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