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重服務 切莫輕視小案子

記者/陳緯倫

最近朋友提到與SEO、網路廣告廠商的往來,我特地分享其中過程。

一年前,朋友委託廠商網站改版並且規劃SEO與關鍵字廣告。依照合約規定,廠商並須完成新的網站,然後每月執行SEO並提交SEO月報。起初廠商還照著合約規定走,但後來月報就沒了,然後一年之後廠商寄來發票,要求朋友支付尾款。朋友當然怒火中燒,置之不理。又過了半年,業務請求盡速支付尾款。

其實與廠商合作網路行銷,最要緊的就是先確認,廠商派出的業務是不是真的能力夠(這是廢話嗎),可以完整的處理完一個案件,而不是接了案子,拿了業務獎金,之後就是生產線的事了。

其次,業務忘了要交月報,但SEO、廣告操盤手居然也忘了提醒業務此事,那證明一間廠商除了要有靈巧的業務,還要有靈巧的生產線工人。否則你辛辛苦苦幫忙客戶做廣告做SEO,客人怎麼知道成效?

再來,尾款發票都開出去,居然沒有當下追蹤款項,直到半年之後,才發現客戶沒有匯款,那證明一間廠商除了要有靈巧的業務、靈巧的生產線工人,還要有靈巧的會計人員。

最後,因為客人沒收到月報,廠商沒收到尾款,廠商老闆跟客戶只好「正式」聯絡,談談如何善後。連續烏龍一年,老闆提出彌補方案,希望能以別的方式回饋客戶,但言下之意,仍然希望收回尾款。但廠商似乎不需要這種回饋方案。

老實說,做生意本來就是來賺錢的,自然不是慈善事業做白工。但我得知此筆尾款其實不大,所以我覺得就當交朋友,此筆款項就當交學費。

我為何會提此案例呢?因為很多廠商真的只想賺錢,然後忘了服務的基本準則,就是再怎麼小筆預算的案子,只要收了錢,就要盡力完成。當然大案子優先處理,小案子排後,無可厚非,但不代表小案子就該忽視。如果廠商真的不喜歡小案子,那麼接案一開始,就應表明最低預算,讓一些想貪小便宜的客戶自行打退堂。

最後,請老闆們多多關心自己公司的業務營運吧!業務處理不好、操盤手處理不好、會計處理不好,那麼老闆選賢與能的能力也有待提升吧!老闆雖然不至於每事親力親為,但也是要隨時隨地監督案件,總不能每次遇到蠢屬下惹了事,才親自出面收拾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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