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立法打擊假新聞 言論自由隱憂

記者/蔡馨儀

新加坡《防止網路假消息與操控法 (the Protection From Online Falsehoods and Manipulation Bill) 》,1日在國會一讀,正式啟動立法程序。未來法案通過後,惡意散播假消息者最重可判監禁10年、罰款10萬新加坡元(約新台幣227萬元);不願配合當局指示的網路平台,最多可罰款100萬新加坡元(約新台幣2274萬元)。

此草案規定,若發現網站上發布的假消息,政府能夠強迫此網站來糾正訊息,或是直接刪除文章。而每個被檢舉的網站,都有權利要求法官檢驗政府的撤除要求是否有理。如果某個網站在6個月內觸犯此法律3次以上,政府就能罰款。

根據法案中的定義,假消息泛指虛假的事實陳述,不僅涵蓋所有的「捏造消息」,也包括改變其原本含意的「事實扭曲」。不過,如果是基於事實的個人看法、批評、諷刺、諷刺性模仿,則不算是假消息。另外,政府在確定假消息之後,還必須證實其對新加坡公共利益造成負面影響,才能對其正式採取行動。

■ 新加坡1日在國會提出法案,啟動新加坡因應網路假消息的立法程序。(截圖自/新加坡議會 官網)

以法律管制社群媒體散佈消息的手段,並不是第一次在國際上所見,然而,新加坡政府的新法律,卻擁有前所未見的絕大權力,此法律規定也被質疑掩蓋自由言論之嫌,但新加坡政府官方堅持,這條法令並不會危害人民的言論自由,當地人民還是能有自己的政治聲音。

 

分享此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