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阿里、蘇寧等電商 攜手簽訂電子商務誠信公約

記者/許芷浩

是決心抑或是形式?本月10日中國大陸知名電商阿里巴巴、京東、國美零售、聚美優品、美團、蘑菇街、蘇寧易購、網易、唯品會、攜程網等十家企業代表,齊聚北京共同簽署了《電子商務誠信公約》,這項公約有七個主要目標,包含貨真價實、童叟無欺、客觀公正、保護數據、獎懲有效、開放共享、守信履約,並承諾不製作假貨、不賣假貨、不偷逃漏稅、不欺騙或威脅消費者刪改售後評價,同時堅決抵制不實廣告、刷假單炒信用等行為。

雖然中國大陸有心要打造網路誠信立意良善,不過包括筆者在內的一般大眾可能看到「誠信」這個標題仍抱持著重重問號,畢竟各電商平台擁有的平台商家數量不在少數,要如何管理這些商家遵守相關規定?

據了解,在各大平台簽署《電子商務誠信公約》後,共有一個月的時間召集平台商家簽署《電子商務誠信商家承諾書》,目標是希望商家可以落實中國大陸法規對於電子商務交易的規定,進而維護消費者的權益,打造誠實、有序的網路信用環境。

當然,以上是官方的理想做法,效用如何仍有待後續發展,不過共同簽署誠信公約的平台之一蘇寧,近年來則陸續推動了一套體制,看起來相關作法更具體一點。

據蘇寧所述,該平台會透過嚴格審核商家條件,從嚴把關加入商家的資格;在系統方面則有敏感詞和圖片監控,並隱蔽違規的廣告訊息,主動排查禁售的商品;另外平台也保證客服的接通率、並推動首問負責制(由首位接到來電的人員完整服務所有問題);最後則是退換貨服務,推出「30365」(30天包退、365天包換)等政策,建構起他們的誠信體系,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而相較於《電子商務誠信公約》,蘇寧也有一套《陽光承諾書》的體系,蘇寧會請所有供應商和蘇寧內部員工簽訂、訂立「陽光公約」,透過這樣的方式加強供應商和員工的誠信教育。以供應商的「陽光公約」為例,其中就有提到供應商必須嚴格遵守法律相關規定,堅持公開、公正、公平、誠信的原則,不得為獲取交易機會或謀取不正當利益,而從事不正當行為。這樣的「陽光公約」除了有違約金的賠償機制,甚至更凌駕於主合約之上,以此承諾做為維持公平、公正交易的原則。

而配合本次的《電子商務誠信公約》的簽署,蘇寧則會在完成承諾書的商家頁面上給予誠信標示,方便消費者了解商家的誠信承諾,而其他電子商務平台不難想像應該也會有類似的做法。

在亟需建立誠信體系的中國大陸而言,由電子商務平台龍頭登高一呼帶領轉動誠信機制,後續的效果如何,尚有待後續細細觀察。

分享此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