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優勢 IPTV的新局

記者/李威儀

根據市調公司comScore Networks的研究顯示,至2006年3月止,全球15歲以上的網際網路使用人口已達6.49億,若換算全球網路普及率則達到14%,全球上網者的每月平均上網時間為31.3小時。

在遠見雜誌2007年針對台灣社會的媒介使用的調查中也顯示,十八至二十四歲的年輕人每週使用網路19.47小時、收看電視16.91小時,對於網路的使用時間已經超越了電視。其中,經常上網的年輕族群週甚至花費近24小時在網路上。如果真如Marshall McLuhan所言「媒介即訊息」,那麼,網路的興起對媒介使用的影響,已明顯地形成了巨大的衝擊。

學者McCombs曾提出「相對恆定原則」(principle of relative constancy),指出閱聽人花費在媒體使用上的時間與金錢皆是恆定的,當新媒體進入一個市場,並不能拓大市場,僅是改變媒體的競爭程度。因此,面對網路的強力競爭,傳統電視的未來發展,有必要在這個新媒體市場架構下重新思考。

在媒介匯流的趨勢下,「電視網路化」/「網路電視化」的整合,勢必會是數位視訊的發展方向,但實際上該如何進行,更是數位視訊在網路時代的重要課題。

以英國為例而言,英國電信(BT)在2006年12月,宣布啟動新的IPTV(Internet Protocol TV)服務「BT Vision」,將電視節目與寬頻技術結合,提供隨選視訊內容。BT Vision的用戶使用寬頻網路搭配機上盒,就能獲得所有數位無線電視的節目及相關娛樂資訊服務。機上盒並內建可儲存80小時節目的DVR(Digital Video Recorder),具有播放、暫停、回放等錄影機功能,同時支援高畫質電視,成為寬頻網路與電視的匯流之作。

此外,由於網路技術的發展,無線網路得以讓IPTV不限於透過有線網路服務,使得網路使用的移動性大幅提高;另方面,在寬頻的逐漸普及下,IPTV也能應付更快更大量的影音多媒體下載服務,例如依節目表放的電視廣播服務、互動電視服務、由隨選多媒體服務,以及通訊服務(如VoIP、Video Conference)或網際網路資訊瀏覽與下載服務等。

尤其,在新一波的網路2.0浪潮,由閱聽人自己提供媒介內容的模式顛覆了以往單向的節目傳播,許多人開始發現「使用者即訊息(user is the message)」,即使用者決定了網路上的內容,媒介不再需要花費大量成本製作網路內容,反而轉型為提供一個能讓使用者與、創造甚至是共構(co-construction)的平台。如網路相簿、部落格(Blog)、公民新聞等,由使用者上傳內容(user generated content),將資訊分享給網路上的任何使用者,並由此形成網路的社群關係。

所以,IPTV所能提供的服務,不應只是播放電視節目那麼無趣,它應該要充份利用網路互動的潛力,開發及整合聲音、影像、資料「Triple Play」的功能,才能創造出真正的網路電視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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